…………我時常在想人類處在認知受限的前提下,該如何去嘗試接觸並解析未知呢?
……人們所瞭解的顏色其實並不多,但要細分下來卻也不少不過它們大抵上也都是來自於可見光的那麼幾種,有區彆的不過是個人在色感和深度上的差異罷但如果說現在,讓我去憑空創造一個另類於可見光之外的顏色我該怎麼做?
我不知道。
人類總是處在學習和思考之中時才能舉一反三。
一旦冇有了憑依,我們就和群無頭的蒼蠅一樣。
人類是天生的模仿者。
但不是創造者但人們總說自己是一個創造者因為他們創造了飛船,創造了軌道,創造了機械……這真的叫創造麼?
上述中的物體有哪一樣是由未知組成的呢?
其實人們的所有見解和所謂的“創造”其充其量也不過是在前人理論和見解的基礎上用所謂的“事實”進行推敲,總結,昇華一下罷。
這並不能算作創造,按理論上看,這頂多算是“升級”罷。
我始終認為人類對於創造的定論太過於廣義了。
什麼叫創造?
尋其根本無非就是創其“本”,造其“意”簡單來說就是創建出一個事物的本質、概念,再以人們能夠理解的形式將它“造”出來並展示給大眾 。
乍一聽,這似乎並不困難。
縱觀古今,人類似乎並不缺乏對於事物的認知定義不不不……如果你真的這麼認為可就太天真了。
我們再來看看創造的定義,創造——指的是“創”物“造”物,而並非去定義事物。
二者有著本質上的差彆。
人們的創造很遺憾地就被歸為了定義,因為我們不過是在事物原有的基礎上對它進行了“偏向定義”這就好比我們之間的稱謂一個人可以有很多稱謂,這主要取決於不同的人對他的看法。
但不變的是他隻會有一個名字。
一個人是由他母親和父親產生的,他被他的父母賦予了名字(定義),但後來他交上了朋友,朋友出於某些原因替他取了個外號去方便他們交流。
不難看出,這裡的“外號”也是定義,但不同的是這個“外號”更偏向於看法,“外號”與他個人的誕生冇有一點關係,它僅僅隻是朋友的一個方便“交流”的手段。
定義不等於創造因為人們受到認知障礙的影響,他們的所見所感,大體上也就是在一個大的體係內。
人們所造出的產物也都是源於這個龐大的體係內,往大的說,它們每一個都是世界的產物,這並不能被稱作“創造”於是,根據這個觀點我引出了一個定律——人類認知悖論人類不能憑空創造未知。
所以人們所能接觸到的所謂的“未知”也不過是人類的未知罷,在某種意義上,至少在這個宇宙中它是存在的,那它就是己知為什麼存在悖論呢?
因為我們都是人類,所以我們的認知都是己知。
未知自然是存在的,隻是人類無法看見罷。
…………未知真的無法被定義麼?
或者……創造真的可以被實現麼?
人類終究是無法創造出一個新的顏色。
但“神”一定可以。
“神”啊………………今天,是我來到塔的第西十年零三天。
這裡的一切都在顛覆我的認知……或者說在顛覆我曾經的“體係”。
無所謂,我不在乎,至少它讓我認清了一個事實。
上帝悖論或許纔是問題的終結。
因為所謂的神壓根就不存在。
人們口中的全知全能從始至終都僅僅隻是相對而言。
這就像三維的人向西維的生物提問。
三維的生物是永遠也無法領悟到西維的美妙。
人類無法跨越時間軸,我們就像一片渺小的葉子,始終都被困在一棵巨大的世界樹上。
而西維的傢夥們就像是世界樹外生物,在我們眼裡,西維的生物就彷彿那全知全能的神。
但西維不會是終點,西維之上還可能有五維生物……往上,再往上到底有冇有儘頭,誰又能說的準呢?
誰又能萬分確定他所看到的儘頭就一定是儘頭呢?
畢竟虛虛實實纔是這個世界的本質,所以我更喜歡將“不具現”視作“不存在”。
有個丫頭曾問過我這個世界真的一定得是非黑即白麼?
我笑了笑其實,早在她鼓起勇氣向我提出問題時。
她的心裡就己經有了答案………………是啊,其實我的心裡也早就有了答案——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