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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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您醒了。”

獄卒見李興睡醒,眼巴巴的問道。

這燉肉實在太香了,幾乎將牢房的腐臭味道遮住,他們整個下午都備受煎熬,想著大人說必須要晚上才能吃,隻能狂咽口水。

李興點了點頭,往廚房趕去。

沿路上的囚犯也都眼巴巴看著李興,整個牢獄之中,連老鼠都受不了肉香,成群結隊的往大釜旁竄,被獄卒打死了數十隻。

來到大釜旁,李興深深吸一口香味,道:“差不多了,開蓋。”

李興一聲令下,早已等的迫不及待的獄卒們立刻上前揭開大釜的蓋,頓時,蒸汽裹挾著一股更加濃鬱的香味瀰漫開。

“把肉撈出來,小心一點,這肉已經燉爛,弄散了可就撈不起來了。”

獄卒立刻迴應:“大人你瞧好了。”

一名獄卒用洗的乾乾淨淨的木棍精準插進麥杆之中,隨即挑出湯汁位置,接著他的無情鐵手一把拎起麥杆。

燉肉就被放在了一旁的盤中。

那肉燉得酥爛,用筷子輕輕一碰就能戳穿。李興滿意地點點頭,然後吩咐道:“讓你們多準備一些盤子,可曾準備了?”

獄卒立刻回道:“大人,都在這候著呢。”

他讓開身子,數十個盤子疊在一起。

“將燉肉全都取出,每個盤子放上一塊。”李興吩咐道。

獄卒有些遲疑:“大人,咱們吃的完嗎?”

獄卒隻有五個人,加上大人也才六人,而燉肉,至少切了二十多塊,他們六個人根本吃不完。

“讓你盛出來,你盛出來便是。”

李興瞪了他一眼。

獄卒連忙壓住心中的疑惑,拱手領命。

很快,所有燉肉都被取出,擺在盤中熱騰騰鬨著蒸氣。

獄卒們盯著燉肉狂咽口水。

唉呀媽呀,太香了!

“給陛下送去一份,再留出六份,剩下的給這些犯人分了吧,讓他們也嚐嚐味道。”

“大人聖明。”

“大人聖明。”

牢房內立刻傳來一陣陣呼喊聲。

獄卒們不敢再質疑這位小李大人的決策,其中一人端起一盤燉肉,小心翼翼的往牢獄之外走去,準備送給陛下。

其餘獄卒也紛紛乾活,將燉肉給犯人們都分了下去。

“好吃,太好吃了。”

“嗚嗚嗚,我從未吃過如此美味的美食。”

“我曾參加過皇室夜宴,禦廚做的都冇有小大人做的好吃。”

“冇想到臨死之前,還能吃到如此美味的飯菜,這下在黃泉路上也無憾了。”

囚犯們吃的飽含熱淚,一邊吃一邊嗚咽個不停。

“大人,我們也吃吧。”

看著犯人們舉動,獄卒們也紛紛請示。

“不急,還有一名送肉的未回來,等他一起。”李興說道。

獄卒們一聽,立刻不催促了。

大人實在太心善了。

等待的途中,李興看著犯人們吃得津津有味,心中也感到一絲欣慰。

甭管這些人犯了什麼罪被抓進大理寺的牢房,總歸是一起蹲過大牢的獄友,反正肉有的多,乾脆分給他們一些。

許久之後,送肉的獄卒回來了。

“大人,小的本想將燉肉交給守值太監,但守值太監不允,碰巧陛下的貼身太監無難公公路過,聽小的說燉肉出自大人之手,便親自端了去。”

獄卒一五一十的彙報。

李興點了點頭:“做的不錯,現在可以吃了。”

獄卒們同樣歡呼一聲。

那名送肉的獄卒得知大人特意等他回來一起吃後,更是感動不已。

“大人,好肉得配好酒。”

一名獄卒從一側的柴火後方拿出一個酒罈子,鼓起勇氣道。

“有好酒?”

李興眼睛一亮。

這名獄卒說道:“這壇酒是兄弟們湊錢買的,產自新豐縣,也是咱們這有名的好酒,一直不捨得喝。”

新豐美酒?

李興似乎有些印象。

“倒酒!”

他大手一揮,朝著獄卒喊道。

“大人雖少年,卻豪邁至極,令我等十分佩服。”

獄卒們很興奮,拿出大碗給李興倒上。

六人就著草蓆席地而坐,圍成一圈,酒罈子放在人群外,人群裡麵則是一盤盤燉肉。

“飲勝。”

六人舉杯,虛空碰杯後,各自飲下。

酒水入喉,不算很烈,與前世的啤酒差不多,嚐起來還帶些甜味。

李興索性一口乾了。

“大人好酒量。”

獄卒們瞪大了眼睛看著李興將一大碗新豐美酒乾掉,紛紛豎起大拇指誇讚。

李興將大碗放下,擦去嘴角酒液,哈哈大笑:“我可是號稱千杯不醉,再來。”

話音落下,旁邊的獄卒立刻又為李興斟滿。

“我等也不能落大人太多。”

幾名獄卒說著,紛紛咬牙將碗中的美酒飲儘。

“吃肉,吃肉。”

李興指著被圍在中間的燉肉說道。

一群獄卒等這一句話等了足足一個下午,如今終於可以開動。

方纔強行飲儘的一碗酒正好藉著如此香的燉肉來解解,於是乎五名獄卒紛紛放下酒碗,拿起筷子,也就是唐朝的箸夾肉。

一口燉肉入口,獄卒們的瞳孔瞬間放大。

“美味,當真美味。”

“我家婆娘弄得肉與大人烹製的肉相比,簡直一個天一個地。”

“此肉依我看來,哪怕是迎客居所製之肉也萬萬比不過。”

“你小子吃過迎客居的肉嗎?”

“冇吃過啊,但我吃過大人做的肉,單單這股香味,就不是迎客居那些菜能比的。”

“那是,大人這肉,隻怕是神仙的法子。”

獄卒們吃著肉,驚歎連連。

李興聽著獄卒們的驚歎聲,也夾了一塊燉肉入口。

燉肉剛入口,他就微微皺眉。

雖說充足的配料已經極儘可能將豬肉上腥臭味祛除,可李興敏銳的察覺到這燉肉中依舊還有著一股子揮之不去的腥臭味。

好在倒也算不得難吃。

相較於李興這一個月吃的夥食,的確算得上神仙佳肴。

“來,大口吃肉,大口喝酒。”

“吃肉也彆忘了喝酒。”

李興舉起大碗,說道。

“飲勝。”

眾人一起喝彩。

喝著美酒,吃著燉肉,想著李世民又采納了自己的意見,受災的百姓們賑災糧不用自己再操心,也足夠吃。

李興一時興起,當場吟詩一首:

新豐美酒鬥十千,長安豪傑多少年。

相逢意氣為君飲,繫馬高樓垂柳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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